• 4.1 协同育人

        认证标准: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内涵解读

        协同育人是为支撑毕业要求达成所开展的培养机制改革与创新。该指标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通过建立“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新机制,探索“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合作模式,与协同主体间开展教育实践、课程开发、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建设等多方面合作;对“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进行常态化的运行管理,促进学生教育实践、教师教育研究、专业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考查要点

        1. 学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了稳定的协作关系,三方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实施要求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形成“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能参与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对师范生的教育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 落实协同育人具体措施。

        2. 学校按照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的要求,加强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研究,搭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发展平台,为在职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基本形成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开展重大教育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合作共赢有实效。

        3. 学校建立协同育人管理机构,能够做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文档齐全。

        自评撰写要点

        1. 描述学校和院系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情况。

        2. 描述学校和院系与幼儿园合作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形成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情况。

        3. 描述“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工作成效。

        本章节支撑材料

        1. 专业签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的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

        2. 近4年与“三位一体”合作方进行教育实践、幼儿园教师培训、基础教育研究和服务合作的相关材料。

        3. 对“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和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进行管理、取得成果等相关材料。

        合作与实践部分体现国家对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的质量要求,对毕业要求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本部分测评重点关注5个方面:一是“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 制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二是协同培养合作功能与成效对毕业要求的落实情况;三是实践教学体系设计与基地建设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情况;四是“双导 师”有效履职情况;五是实践教学的有效评价与改进情况。具体包括协同育人、实践基地、实践教学、导师队伍和管理评价5个二级指标。

    4.2 实践基地

        认证标准: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

        内涵解读

        教育实践基地是促进师范生“一践行、三学会”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撑平台。该指标要求学前教育专业与幼儿园密切合作并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帮助师范生获得一线优秀教师的经验性指导、榜样示范,助力师范生完成从实习学生到合格教师的适应性转变;要注重实践基地的建设,明确标准和质量要求,使专业教育实践基地布局结构合理、数量符合标准要求,质量满足师范生实践教学的需要。

        考查要点

        1. 专业重视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建立幼儿园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实践基地的遴选标准,能够加强对实践基地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2. 专业建立的幼儿园教育实践基地数量符合标准要求,质量较高,相对稳定,并充分考虑区域布局,城乡兼顾,具有较强的师资、管理、课程资源和教改实践特色,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的岗位、机会、实践指导和安全健康的实践环境需求。

        自评撰写要点

        1. 以列表方式提供学校和院系与学前教育合作共建的实习实训基地情况(包括运行机制、基地设施和承担的教学任务),说明基地是否满足专业教学的需求。

        2. 描述学校和院系利用实践基地开展专业培养的相关制度和举措及其成效。

        本章节支撑材料

        1. 已签约的教育实践基地的基本信息、特色介绍,近4年专业教学实践基地接纳实习生数据统计和评价等相关材料。

        2. 院系与教育实践基地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过程性资料、学生实习总结等相关材料。

        3. 教育实践基地的遴选与管理制度、与教育实践基地签订的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

    4.3 实践教学

        认证标准: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德体验、保教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内涵解读

        实践教学是帮助学生深化专业知识理解、形成专业实践能力和养成专业情意的关键环节。该指标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加强对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建立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使实践教学制度化、规范化;要围绕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系统设计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相互贯通、有机联系的环节,融合师德体验、保教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内容,累计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并与其它教学环节有机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

        通过集中有效的指导实践教学,促进师范生深入体验教育教学工作,逐步形成良好的师德素养和职业认同,更好地理解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保教活动设计与实施、班级管理与幼儿指导等技能,为从事幼儿园保教工作和持续的专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考查要点

        1. 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实践全过程,将教育实践贯穿教师培养全过程,有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教育见习、实习、研习和其他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与毕业要求的相关指标点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形成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在教学大纲中阐述清晰、准确。

        2. 按照教育实践目标设计实践内容、实践方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能够形成对实践目标的支撑,促成目标达成。实践内容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领域,并能够与课堂教学、理论学习等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与实践内容一致,包括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表现的评价和学习成果的评价。采用高校指导教师评价、师范生同伴评价、师范生自我评价、实践基地园指导教师评价等方式,综合运用课堂观察、幼儿访谈及教育实践档案分析等多样化的方式,全面客观评价师范生教育实践。

        3. 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学分比例和时间安排、上课时数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的规定要求,且对学生全覆盖,有评价,有记载,效果好。具体安排科学合理,能够做到统一安排与分散实践相结合,教育实习实行集中统一安排,以保证教育实践的质量。

        自评撰写要点

        1. 描述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情况,及实施成效。

        2. 描述对应毕业要求制订技能训练、专业实践、教育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情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教学大纲对应毕业要求制定及覆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领域的情况。

        本章节支撑材料

        1. 实践教学体系与实践课程建设的制度性文件。

        2. 在学教育见习、实习、研习和其他教育实践活动教学大纲

        包括实践目标、实践内容、实践方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

        3. 学前教育实践年度计划、校内外教师指导文件、教育实践指导手册等相关材料。

        4. 近4年师范生教育实践考核评价相关资料。

    4.4 导师队伍

        认证标准: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责权明确,能够有效履职。

        内涵解读

        高校教师与幼儿园优秀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是实现协同育人的根本要求,是确保师范生获得教师教育知识与提升教育实践智慧不可或缺的环节。该指标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建立高校专业教师与幼儿园优秀教师共同指导学前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对导师遴选、工作要求、业务培训、实践指导、条件保障、考核标准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出台与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挂钩的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专门制度与措施,打造数量足够、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熟悉幼儿园保教实践的校内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 要采取驻园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通过专题研究、协同教研、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双导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

        考查要点 

        1. 学校制定并实行高校教师与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 “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 “双导师”指导实践的相关制度与具体措施,在导师遴选、实践指导、能力提升、条件保障与考核评价等方面,专业制定有具体标准和明确要求。

        2. 学校出台了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专门制度与措施,把对幼儿园的教科研和实践指导以及培训纳入教师的工作范围并计算工作量。专业“双导师”数量足、稳定性强、责权利明确,一般每2个保教实践基地配备不少于1个高校导师,每4个实习生配备不少于1个幼儿园导师,高校导师、园方导师、实习小组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三方协议。

        3. 专业通过专题培训、合作研究、现场研讨、网络研修等方式组织对“双导师”的定期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有制度,有做法,有成效。

        4. 专业定期对“双导师”有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动态调整“双导师”队伍成员。

        自评撰写要点

        1. 描述说明学校实行高校教师与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与具体措施

        包括导师遴选、人员配置、实践指导、能力提升、条件保障、考核评价与动态调整等方面。

        2. 描述说明学校对“双导师”的定期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开展情况及其成效。

        3. 描述说明学校对“双导师”协同育人、有效履职的定期考核以及动态调整情况。

        4. 描述说明学校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专门制度与措施。

        本章节支撑材料

        1.“双导师”制度的相关材料。

        2. 近4年遴选的“双导师”名册等档案资料,包括教师的个人信息和承担教学任务情况。

        3. 教育实践“双导师”的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成效评价等实践指导过程的相关材料。

        4. 学校对“双导师”开展相关遴选、培训或专业指导活动的相关资料。

    4.5 管理评价

        认证标准: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内涵解读

        管理评价是对教育实践的有效管理和质量监控,以确保毕业要求的达成。该指标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对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并能对教育实践重点环节实行有效的质量监控;要建立教育实践评价和改进制度,对“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的运行情况和教育实践的实际成效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并提高教育实践质量;要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制定师范生教育实践评价标准,对师范生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等进行全面、客观、多元化的评价。

        考查要点

        1. 能够建立教育实践管理和质量监控的相关制度,对教育见习、实验(实训)、保教实习、课程设计、毕业综合训练等实践教学各环节实施质量监控,教育实践管理规范有序,教育实践主要环节的质量监控行之有效。

        2. 能够制定并执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根据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具体数据,定期修改与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专业教育实践管理工作的水平和状态较好。

        3. 师范生教育实践考核评定标准具体明确,能够证明学生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能力达成情况。实践教学(包括教育见、实习等)任务能体现实践目标,及格标准与目标要求对应。

        自评撰写要点

        1. 描述学校和院系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措施,说明对教育见习、实验(实训)、教育实习研习、课程设计、毕业综合训练等实践教学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情况及实施成效。

        2. 描述说明学校和院系依据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具体数据,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情况。

        3. 描述说明学前教育类专业师范生教育实践标准,对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的考核评价方式及效果分析。

        4. 描述实施师范生实践教学个别化教育和指导情况,并进行效果分析。

        5. 依据毕业要求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践要求,制订可衡量的教育实践(包括师德体验、教学教研、班级管理等)表现性考核标准,形成教育实践能力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报告。

        本章节支撑材料

        1. 学前教育实践指导文件、管理办法、实习指导手册等相关材料。

        2. 专业教育实践教学大纲。

        3. 教育实践考核评定标准。

        4. 师范生在教育见习、实习、研习和其他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性资料和学习成果。

        包括考勤表、学习心得笔记、听课记录、观察日记、教案设计、教学录像、教学研究小论文等。

        5. 专业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和学前教育指导教师对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指导记录,校内外指导教师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表现和学习成果的评价意见、考核成绩等相关资料。

        6. 教育实践能力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报告

        7. 教学管理者、校内外指导教师、学生和实践基地学校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作,评定教育实践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达成情况,评定教育实践目标达成情况的记录。

        8. 教育实践教学大纲修订记录和修订报告。

    新人才,专注AI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技术,为高校专业建设(如学科设置专业调整、专业认证、培养方案修订等)提供支持。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