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 [基地资质]

        标准:基地设在三级甲等医院,可根据教学需要,将符合条件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作为协同单位,共同承担教学任务。每个实践教学基地的协同医院数量不超过3家。

         医院有3年以上组织实施实践教学的经验。

         需要说明: 关于基地资质的说明。

    本章节支撑材料: 基地资质佐证材料

    10.2 [药学部门设置]

        标准:药学部门人员队伍达到专业认证标准要求。

        业务种类及业务量达到2018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药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临床药学专业)《临床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

        10.2.1基本情况

         具有临床药学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数在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占比(是否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数在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占比(是否不低于15%)。

        10.2.2 药学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

        10.2.3 专职临床药师人数

        10.2.4 质量监控机制运行的实际效果

        总结最近一次(周期)课程体系修订、课程大纲审查、教学过程和课程考核审查、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10.2.5 业务种类及业务量达标情况

    本章节支撑材料

        材料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附件中提供列表说明)

        材料2:业务种类及业务量的说明材料(附件中提供列表说明)

    《临床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节选/药学部门细则

         1 药学部门

         1.1 人才队伍

         (1)药学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符合《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5%。

         (3)至少有5名专职临床药师,临床药师配比逐步达到不少于每百张床一名临床药师的标准。

        1.2 部门设置

         根据医院规模、任务和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部门,应有门诊药房、急诊药房、住院药房、临床药学室、药品库房、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质量监控室等,并具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面积。

        1.3 业务种类及业务量

        (1)药品调剂业务。业务量应能满足教学需求。

        (2)处方审核业务。处方(用药医嘱)审核覆盖率达到100%。

        (3)处方/用药医嘱点评业务。符合《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业务。符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5)用药咨询与用药教育业务。业务量应能满足教学需求。

        (6)临床药师业务。至少在3个临床专科中设置有权威组织机构认定的具有实践教学带教资格的专职临床药师,并规范开展工作。

        (7)能够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和药物基因组学检测,并用于指导个体化给药。监测治疗药物品种不少于5种,年监测总量不少于400例次;基因组学检测位点不少于5个,年检测总量不少于400例次。

        (8)药品质量管理业务。冷藏、冷冻、阴凉、避光、高危、特殊管理等药品管理符合规范。每月对全院储存药品的病区、药房等进行质量检查。

    10.3 [临床专科设置]

        标准:基地设有权威组织机构认定的3个及以上临床药师培训专业(优先选择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承担培训的临床专科业务量、诊疗能力、诊疗设备达到2018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药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临床药学专业)《临床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

        需要说明: 权威组织机构认定的临床药师培训专业目录,及其承担培训的临床专科的业务量、诊疗能力、诊疗设备的达标情况。

    本章节支撑材料

    相关临床专科的业务量、诊疗能力说明材料及诊疗设备目录

    《临床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节选/临床专科细则

        2.1 呼吸内科

       (1)呼吸内科规模

         ①总床位数不少于30张,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5%,平均住院日15 - 20天。

         ②年门诊量不少于1500人次,年收治病人数不少于450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呼吸内科收治病种包括呼吸内科各领域常见疾病,应包含以下病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炎、呼吸衰竭。各病种病例数应满足教学需要。

        2.2 心血管内科

       (1)心血管内科规模

         ①总床位数不少于40张,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5%,平均住院日15 - 20天。

         ②年门诊量不少于24000人次,年收治病人数不少于800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心血管内科收治病种包括心血管内科各领域常见疾病,应包含以下病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高血压、心肌炎与心肌病、急性冠脉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各病种病例数应满足教学需要。

        2.3 内分泌科

        (1)内分泌科规模

        ①总床位数不少于 15 张,床位使用率不低于 85%,平均住院日 15-20 天。

        ②年门诊量不少于 7500 人次,年收治病人数不少于 250 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内分泌科收治病种包括内分泌科各领域常见疾病,应包含以下病种: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 (Graves 病)、甲状腺功能低下、骨质疏松、血脂异常。各病种病例数应满足教学需要。

        2.4 神经内科

        (1)神经内科规模

        ①总床位数不少于 60 张,床位使用率不低于 85%,床位周转率不低于 15%。

        ②年门诊量不少于 3000 人次,年收治病人数不少于 1000 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神经内科收治病种包括神经内科各领域常见疾病,应包含以下病种:脑血管疾病(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脑出血)、运动障碍性疾病(帕金森病)、癫痫及癫痫综合征、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病毒性脑炎、脑囊虫病)、阿尔茨海默病。各病种病例数应满足教学需要。

        2.5 消化内科

        (1)消化内科规模

        ①总床位数不少于30张,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5%,平均住院日15-20天。

        ②年门诊量不少于5000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数不少于500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消化内科收治病种包括消化内科各领域常见疾病,应包含以下病种:胃食管返流性疾病、消化性溃疡、炎症性肠病、急性胰腺炎、肝硬化、功能性胃肠病。各病种病例数应满足教学需要。

        2.6 肾内科

        (1)肾内科规模

        ①总床位数不少于15张,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5%,平均住院日15-20天。

        ②年门诊量不收响与5000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数不少于250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肾脏内科收治病种包括肾脏内科各领域常见疾病,应包含以下病种:肾病综合征、继发性肾小球肾炎(狼疮性肾炎、过敏性紫癜肾炎、乙肝病毒相关性肾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急性肾炎、急进性肾炎、慢性肾炎、隐匿性肾炎)、慢性肾衰竭、糖尿病肾病、肾间质小管病(急性间质性肾炎、肾小管间质病)。各病种病例数应满足教学需要。

        2.7 肿瘤科

        (1)肿瘤科规模

        ①总床位数不少于30张,床位使用不低于85%,平均住院日35-60天。

        ②年门诊量不少于5000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肿瘤科收治病种包括肿瘤科各领域常见疾病,应包含以下病种:胃癌、大肠癌、肝癌、肺癌、乳腺癌、卵巢癌。各病种病例数应满足教学需要。

         2.8 儿科

        (1)儿科规模

        ①总床位数不少于100张,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5%,平均住院日7-10天。

        应设置亚专业床位,新生儿专业不少于15张,呼吸专业不少于15张,心血管专业不少于15张,消化专业不少于10张,肾脏专业不少于10张,神经专业不少于10张,血液肿瘤专业不少于5张。

        ②年门诊量不少于120000人次,急诊量不少于10000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儿科收治病种包括儿科各领域常见疾病,应包含以下病种:肺炎、支气管哮喘、细菌性脑膜炎、癫痫、肾病综合征、川崎病、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新生儿惊厥、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腹泻病、消化性溃疡等。各病种病例数应满足教学需要。

    10.4 [硬件教学条件]

        标准:药学部门和临床药学教研室有专用示教室。 有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如:多媒体设备)。有带教药师专用的与HIS/LIS系统联网的计算机设备。 有满足实践教学需求的治疗药物监测设备、药物基因组学检测设备。

        需要说明: 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合理用药检测设备配置情况。

    本章节支撑材料: 相关场地、设备目录

    10.5 [软件教学条件]

         标准:有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软件系统(如:医嘱审核系统、处方点评系统、合理用药软件系统、药品管理软件系统)。

         有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计算机信息检索系统与网络平台(如中国知网、万方和维普等中文数据库和medline等外文数据库),信息化资源充足。

         需要说明: 实践教学所需软件系统、计算机信息检索系统与网络平台的配置情况。

    新人才,专注AI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技术,为高校专业建设(如学科设置专业调整、专业认证、培养方案修订等)提供支持。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