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教师数量、资质与素养]
标准:带教师资在数量上、资质上达到认证标准要求。
带教教师应熟悉本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带教能力、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熟悉临床药学本科生实践教学的相关要求与规定,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8.1.1 符合教学资质的带教专职临床药师数量
8.1.2 药学部门带教药师每人指导学生数是否超过3人
8.1.3 符合资质的带教药师和带教医师组成带教组进行临床实践教学指导,每个带教组指导学生数是否超过3人
8.1.4 带教药师和带教医师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临床药师培训证书等情况。
本章节支撑材料
材料1:带教师资名单及承担教学任务的情况(附件中提供列表说明)
材料2:带教教师素养、带教水平佐证材料(附件中提供列表说明)
8.2 [教师培养与考核]
标准:带教药师定期接受有关教学培训和药学服务培训,参与教学和学术研讨。
带教工作作为考核指导教师绩效的重要指标。
8.2.1 带教药师接受相关培训、参与相关学习与研究的情况
8.2.2 在指导教师绩效考核中对带教工作的考核指标和方法
本章节支撑材料
带教药师接受相关培训、参与相关学习与研究的记录及佐证材料(附件中提供列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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