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中医药院校护理学专业补充标准
高等中医药院校护理学专业是指在全国各中医药院校开办的全日制护理学本科专业。其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包括国标中护理学专业基本要求和高等中医药院校护理学专业基本要求,因此,本标准根据国标中中医药院校护理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关的认证标准与指标,以体现中医药院校的办学定位和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的办学特色,从而为社会培养中西医结合的护理人才。中医药院校护理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需与护理学专业认证标准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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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计划
中医护理课程体系包括中医学基础课程(即“中医学概论”)、中医护理基础课程(即“中医护理学基础”)、中医护理专业课程(即“中医临床护理学”)。
中医护理相关课程教学的总学时不低于180学时,但不超过300学时。
1.1 中医学基础课程
中医学基础课程知识模块包括中医基础、中医诊断、中药、方剂等内容。鼓励开设包括上述课程内容并具有创新性、整合性的“中医学概论”课程。
1.2 中医护理学基础课程
中医护理学基础课程知识模块包括:中医护理的基本知识和中医护理的基本技术。鼓励开设包括上述课程内容并具有创新性、整合性的“中医护理学基础”课程。
1.3 中医护理学专业课程
中医护理学专业课程知识模块包括中医内科护理学、中医外科护理学、中医妇科护理学、中医儿科护理学等内容。鼓励开设包括上述课程内容并具有创新性、整合性的“中医临床护理学”课程。
1.4 中医护理学实践教学
中医护理学实践教学体系必须科学、完整、有序,并具有特色。中医学基础课程、中医护理学基础课程和中医护理学专业课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实践教学安排;40周毕业实习中应安排不少于4周的中医特色科室实习,以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中医护理技能实践机会。
2 教师
护理学院(系)应具有一定数量、能满足中医护理相关课程教学需要、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承担中医护理相关课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中医护理教育背景以及实践和教学经历。
护理学院(系)必须保证经费投入,支持教师开展中医护理学教学研究。
3 教育资源
3.1 基础设施
护理学院(系)必须具备能满足中医护理理论及实践教学要求的教学用房、教学模型和实验设备仪器,并能保证经费投入,不断完善中医护理学实践教学条件。设有中医护理学相应的实验室,能充分利用学校中医学基础实验室、中医临床模拟技能实验室等公共基础设施,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以确保满足中医护理理论与实践教学的需要。
3.2 临床基地
护理学院(系)必须有不少于1所三级中医医院或中西医结合医院或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性医院作为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并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临床带教师资队伍。具有完善的临床教学基地管理体系及协调机制,有专职人员负责落实临床带教计划和带教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中医护理实践达到要求。
3.3 图书及信息服务
护理学院(系)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中医学及中医护理相关图书、期刊、教材、影像资料。开展中医护理相关课程的网络教学。
4 管理与教育评价
护理学院(系)下设中医护理学教研室,具有完善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分析总结阶段性教学工作情况,保障各项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的落实和中医护理学教育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