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理学院(系)须有完善的领导班子和专职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有效的教育评价、质量保障和质量监控体系与机制,以保障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目标的实现,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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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行政管理

        基本标准:

        7.1.1 护理学院(系)必须建立教育管理组织,承担实施教学计划、监控教学质量等职能。

        7.1.2 护理学院(系)必须明确各级领导在组织制订和实施教育计划、合理调配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责权利。

        7.1.3 护理学院(系)必须建立结构合理的行政管理队伍,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计划及其他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

        7.1.4 护理学院(系)必须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7.1.5 护理学院(系)必须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类似组织,审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及科研等重要事项。

       自评撰写思路

       1. 阐述已建立的教育管理组织架构、人员组成及具体承担的实施教学计划、监控教学质量等工作开展情况。

       2. 说明各级领导在组织制订和实施教育计划、调配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分配规定及落实状况。

       3.介绍行政管理队伍的结构、人员配置,以及行政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执行管理制度保障教学实施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4. 详细说明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如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过程监控等制度)及运行机制(如反馈、改进机制)的内容和实施效果。

       5. 阐述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的成立情况、人员构成,以及其审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及科研等重要事项的工作开展和决策成果。

       支撑材料

       1. 教育管理组织架构图、组织章程及相关工作记录。

       2. 各级领导职责权力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资源调配文件。

       3. 行政管理队伍名单、岗位说明书、管理制度文件及教学保障相关记录。

       4. 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文本、运行机制流程图及相关工作记录。

       5. 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文件、成员名单、审议事项记录及决策文件 。

        7.2 教育评价机制

        基本标准:

        7.2.1 护理学院(系)必须建立教育评价体系,使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形成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控运行机制,确保课程计划的实施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并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2.2 教育评价必须贯穿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其重点是对教育计划、教育过程及教育效果的监测。

        发展标准:

        7.2.3 护理学院(系)应当能够形成特色并具有示范价值的教育评价体系。

        7.2.4 教育评价体系必须与护理专业行业基本标准相衔接,能够充分利用教育评价的信息持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自评撰写思路

       1. 阐述已建立的教育评价体系构成要素,说明各群体参与方式与途径,介绍质量监控机制具体内容与运行效果,举例说明发现及解决问题的情况。

       2. 详述教育评价在教学全过程中各环节的实施方式,如对教育计划制定、执行,教学过程组织、实施等环节的评价方法,说明对教育计划、过程及效果的监测指标与成果。

       3. 分析学院(系)教育评价体系的特色之处,如独特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等,列举体现示范价值的案例或成果。

       4. 说明教育评价体系与护理专业行业标准衔接的具体方面,展示利用评价信息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流程与成效。

       支撑材料

       1. 教育评价体系文件;各群体参与评价的记录(如会议纪要、问卷等);问题整改报告。

       2. 各教学环节评价方案与记录;监测指标数据及分析报告。

       3. 体现特色的评价相关制度、文件;示范价值的证明材料(如兄弟院校交流材料等)。

       4. 与行业标准衔接对照说明;基于评价信息改进教育教学的证据(如教学计划修订记录等)。

        7.3 教师和学生反馈

        基本标准:

        护理学院(系)必须确定相应机构或人员,系统地搜集和分析教师与学生的反馈意见,以获得有效的教学管理信息,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自评撰写思路

        阐述是否确定对应机构或人员,介绍搜集与分析教师、学生反馈意见的具体方式方法,说明如何运用这些反馈获取教学管理信息及改进教学工作,最后总结成效与不足。

        支撑材料

        1. 负责搜集分析反馈意见的机构设置文件或人员任命书。

        2. 教师与学生反馈意见的收集记录表格或者调查问卷。

        3. 对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的报告。

        4. 依据反馈改进教学工作的决策文件及实施记录。

        7.4 利益方的参与

        基本标准:

        7.4.1 护理学院(系)的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必须参与教育评价。

        7.4.2 教育评价必须有政府主管部门、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后教育机构的积极参与。

       自评撰写思路

       1. 阐述政府主管部门对护理学专业教育评价的政策支持与监管作用。

       2. 说明毕业生对教学质量、培养方案等的反馈评价。

       3. 阐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素质评价及对人才培养的建议。

       4. 阐述毕业后教育机构对专业前期培养的评价与衔接需求。

       支撑材料

       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教师互评与课程评价记录;毕业生问卷调查及访谈记录;用人单位评价报告;毕业后教育机构交流与合作资料。

        7.5 毕业生质量

        基本标准:

        7.5.1 护理学院(系)必须建立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从护理学专业毕业生的工作环境中搜集改进教育质量的反馈信息。

        7.5.2  护理学院(系)必须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及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的评价信息,作为调整教育计划和改进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发展标准:

        7.5.3 护理学院(系)应当定期开展毕业生质量的第三方调查。能够充分利用毕业生质量调查的信息持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自评撰写思路

       1.阐述本专业已制定并常态化执行的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说明具体的责任部门、调查周期、覆盖范围(如毕业生、用人单位)及信息搜集渠道。

       2. 展示如何系统收集与分析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各项能力的评价,并重点举例说明这些评价信息如何被具体应用于专业培养目标修订、课程设置优化、教学方法改进等环节。

       3. 简述定期委托独立第三方开展调查的情况,并阐述如何整合来自本专业、用人单位及第三方的多源反馈信息,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以驱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提升。

       支撑材料

    ​​​​​​​   1.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有关文件。

       2. 毕业生跟踪反馈调查表和原始记录。

       3. 用人单位社会评价信息的原始记录。

       4. 近三年内最近一次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分析评价的数据、调查记录和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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