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理学院(系)须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学院(系)的宗旨目标和定位、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护理人才的需求等制定和适时调整招生规模、制定完善的招生录取政策;建有保障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目标实现的学生政策和服务支持体系。

    新人才,专注AI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技术,为高校专业建设(如学科设置专业调整、专业认证、培养方案修订等)提供支持。

        4.1 招生政策

        基本标准:

        4.1.1 护理学院(系)必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系)招生的具体规定。

        4.1.2 护理学院(系)必须依据社会对护理人才的需求、教育资源、行政法规,合理确定并定期调整招生规模。

        4.1.3 护理学院(系)必须运用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包括院(系)简介、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奖学金、申诉机制等。

      【注释】

        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国家招生计划调控下,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

        自评撰写思路

        1. 院系护理学专业招生具体规定。

        2. 合理确定并定期调整招生规模的情况,依最近一次调整为实例进行阐述说明。

        3. 院系护理学专业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的主要渠道。

        支撑材料

        1. 院校护理学专业招生相关规定或机制文件。

        2. 院校护理学专业最近一次护理人才需求调研分析报告。

        3. 院校护理学专业最近三年的招生章程。

        4.2 新生录取

        基本标准:

        4.2.1 护理学院(系)必须贯彻国家的招生政策。

        4.2.2 护理学院(系)必须在保证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注意学生群体的多样性,无歧视和偏见。

        自评撰写思路

        1. 简要说明专业为吸引优秀生源,提高生源质量,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相关制度性文件。

        2. 简要说明本专业近三年的入学生源状况。

        3. 分析近三年生源状态、变化趋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

        支撑材料

        本专业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文件,以及生源质量分析。

        4.3 学生支持与咨询

        基本标准:

        4.3.1 护理学院(系)必须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向学生提供基本的支持服务。

        4.3.2 护理学院(系)必须向学生提供课程选修、成绩评定等咨询和指导服务,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学习、生活和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

        4.3.3 护理学院(系)必须在注重学生自我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学生的护理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教育。

      【注释】

        学生服务包括医疗卫生、心理咨询、就业指导;执行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等。

        自评撰写思路

        1. 简要说明专业开展立德树人教育,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的主要措施、责任机构和责任人。

        2. 根据不同类型的教学环节,说明开展学生指导的主要内容、方法和效果。

         教学环节即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

    ​​​​​​​    3. 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的主要内容、方法和执行情况

         提示1:说明专业如何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开展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活动,实现教书育人,帮助学生达成毕业要求。

         提示2:专业任课教师应在学生能力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主力作用,结合课程教学做好学习指导工作。

         提示3:学习指导应实现以下三个目标:

         其一: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的毕业要求,了解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撑关系,知晓毕业要求达成的途径;

         其二:帮助学生了解课程学习对实现相关毕业要求的作用,增强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

         其三:为学生课业学习、能力成长和素质养成提供及时的帮助。

        4. 本专业近三年预警学生及帮扶情况

    ​​​​​​​     提示1:时限近三学年

         提示2:首先简述整体三年预警学生及帮扶的总体情况,如累计总人数、执行情况与效果。

         提示3:通过1-2个实例来预警与帮扶的执行情况、以及最后效果。

         提示4:学生姓名可脱敏,用学号或者“2024级周同学”的形式。​​​​​​​

        支撑材料

        1. 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制度文件。

        2. 各项指导活动清单,各项指导活动的过程记录文档和检查监督记录。

    ​​​​​​​    3. 学业帮扶的有关资料和数据。

        4.4 学生代表

        基本标准:

        4.4.1 护理学院(系)必须吸收和鼓励学生代表参与院(系)教学管理与监督、教学改革、课程计划的制订与评估,以及其他同学生有关的事务。

        4.4.2 护理学院(系)必须支持学生依法成立学生组织,明确主管部门,指导、鼓励学生开展有益身心发展的社团活动,并为之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所。

       【注释】

        学生组织包括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相关团体。

        自评撰写思路

        1. 参与机制建设情况(含实例说明)

        例如:是否定期召开由学生代表参加的教学座谈会,在教学管理制度中是否规定了学生代表在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资源分配反馈等方面的参与途径。

        例如:是否有学生代表参与到课程体系改革调研、新的护理实践教学模式(如模拟教学、情景教学等在护理学中的应用)研讨等活动中。可以通过查阅会议记录、活动纪要等方式来确认。

       ​​​​​​​ 在课程计划制订与评估环节,检查学生代表是否参与了护理课程目标设定、课程内容选择(比如护理伦理学、内科护理学等课程内容的更新)以及课程结束后对学生学习效果和课程满意度的评估等工作。是否有相关的问卷调查、访谈记录体现学生代表的意见被收集和参考。

        2. 学生组织建设合规性(含实例说明)

      ​​​​​​​  确认是否支持学生依法成立了各类学生组织,如护理专业的学生会护理分会、护理学术社团(像护理科研爱好者社团、护理志愿服务社团等)。查看相关的社团注册文件、主管部门批复等资料,确保组织成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明确主管部门后,检查主管部门对学生组织的指导工作开展情况。例如,主管部门是否为护理学术社团联系了专业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在社团开展护理科研项目时提供学术指导;对于护理志愿服务社团,主管部门是否协助其与社区医院、养老机构等实践基地对接,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 3. 活动开展与资源支持

       提示1:学校为满足学生的学习、生活、体育和文化活动之需而提供的相关基础设施简介。

       提示2:学校为支持学生的社会实践、创新活动而提供的场所、条件设施和管理服务,学生受益情况。

       支撑材料

      ​​​​​​​ 1. 保障学生代表参与教学管理与监督相关机制文件。

      ​​​​​​​ 2. 学生代表参与教学改革的相关会议纪要、活动纪要等材料。

      ​​​​​​​ 3. 学生代表相关的社团注册文件、主管部门批复等资料。

       4. 学生开展相关实践活动的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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