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理学院(系)的宗旨反映学院(系)的核心价值和理念以及与之相契合的学院(系)办学定位和目标,通过定期制订发展规划、合理自主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修订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学科交叉融合等,实现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目标(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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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宗旨及目标

         基本标准:

         护理学院(系)必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依据社会对护理学专业的期望与区域发展的需要,明确办学宗旨及目标,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等。

        自评撰写思路

        1.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办学理念

        2. 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原文

    ​​​​​​​    3. 说明本专业培养目标吻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办学理念

    ​​​​​​​    4. 说明本专业培养目标吻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趋势

        支撑材料

    ​​​​​​​    1. 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办学理论的相关文件

        2. 最近一届毕业生完整执行的培养方案和认证期内使用的其他培养方案

        3. 本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修订论证报告

         1.2 宗旨及目标的确定

         基本标准:

         1.2.1 护理学院(系)必须通过各利益方的认真讨论确定办学宗旨及目标,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所属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的批准,使全院(系)师生知晓。

       【注解】

         办学宗旨及目标可以包括本地区、本校的政策和特殊性问题。

         利益方包括学校的领导、护理学院(系)的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学生、用人单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的主办者。

        1.2.2 护理学院(系)必须与社会及政府的相关卫生机构形成建设性的关系,获得各方面对护理人才培养的支持。      

       【注释】

         相关卫生机构包括卫生保健服务部门、护理专业组织、健康促进组织、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管理及协调机构等。

         自评撰写思路

         1. 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修订的相关规定

         2.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主要内容、方法和程序流程

         3. 培养目标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开情况以及知晓情况

         4. 最近一次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情况及评价结果

    ​​​​​​​     5. 依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用对照表形式列出修订前后的目标、内容的变化和依据

         支撑材料
    ​​​​​​​     1.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包括修订)的规范文件

         2. 近三年内最近一次专业开展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的原始资料

    ​​​​​​​     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修订论证会议的记录,与专业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调研分析报告及其调研数据的原始记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以及有关培养目标修订内容的说明。

        1.3 发展规划

        基本标准:

        护理学院(系)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定期回顾与总结专业建设情况,分析社会和专业发展需求以及经费投入需求,修订学院和专业发展规划。

        自评撰写思路

        1. 定期回顾与总结专业建设的相关规定

        2. 分析与本专业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趋势情况 ​​​​​​​

        3. 分析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需求分析

      ​​​​​​​  4. 分析院校本专业毕业五年左右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 ​​​​​​​

        5. 分析院校本专业经费需求满足情况

        6. 基于上述结论分析,修订学院和专业发展规划

        支撑材料

        1. 专业建设的相关规定或机制文件

        2. 与专业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调研分析报告

        3. 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分析报告

        4. 近三年或最近一次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分析评价的数据、调查记录和评价报告

       ​​​​​​​ 5. 教学经费对教学需求满足度评价报告

        1.4 资源配置

         基本标准:

         护理学院(系)必须根据自身的发展要求,依法自主制订课程计划及实施方案,合理规划人员聘用和教育资源配置。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对护理学发展的促进作用,努力加强与校内各学科间的合作,获得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和自然科学科的学术支持。

        自评撰写思路

        1. 简述基于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课程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情况

        2. 简述为支撑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实现,师资队伍配置建设与规划情况

        3. 简述为支撑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实现,教育教学资源配置与规划情况

        提示:课程计划及实施中,注意与校内相关学科融合协作情况

        1.5 学制和学位

        基本标准:

        护理学院(系)必须明确规定基本学制4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根据“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定合适的培养目标、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和学业成绩评定体系,有明确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考核方法和要求。

        自评撰写思路

        1.简述本专业学业成绩评价体系情况

        形成性评定包括测验、观察记录、查阅实习手册等;终结性评定体系包括课程结束考试、毕业综合考试等。

        2. 简述本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情况

        3. 简述本专业考核方法和要求情况

        支撑材料

        1. 院校本你专业学位授予标准规定或相关机制文件

    ​​​​​​​    2. 院校本专业考核相关规定或相关机制文件

         1.6 教育结果

         基本标准:

         护理学院(系)必须根据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制订实现既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目标的质量标准、指标和评价方法。

        自评撰写思路

        简述院校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目标的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支撑材料

        院校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目标质量评价的相关规定或机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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