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答:是指专业认证机构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工程类专业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专业学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专家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旨在为相关工程技术人才进入工业界从业提供预备教育质量保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核心就是要确认工科专业毕业生达到行业认可的既定质量标准要求,是一种以培养目标和毕业出口要求为导向的合格性评价。
问:经教育部授权,在中国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且唯一合法组织是?
答:是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该协会成立于2015年10月,是由工程教育相关的机构和个人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主要负责我国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教育部主管,是中国科协的团体会员。
问:开展工程教育认证的目标是什么?
答:构建中国工程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推进中国工程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建立与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认证体系,促进工程教育与企业界的联系,增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促进中国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国际竞争力。
问:什么是《华盛顿协议》?
答:《华盛顿协议》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工程教育学位互认协议。该协议签订于1989年,由美国等6个英语国家的工程教育认证机构发起,其宗旨是通过多边认可工程教育认证结果,实现工程学位互认,促进工程技术人员国际流动。2016年6月,我国成为《华盛顿协议》第18个正式成员。
问:成为《华盛顿协议》正式会员后,对我国工程教育产生什么影响?
答:成为正式成员后,我国将全面参与《华盛顿协议》各项规则的制定,我国工程教育认证的结果将得到其他17个正式成员(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南非、日本、新加坡、中华台北、韩国、马来西亚、土耳其、俄罗斯、印度、斯里兰卡)认可。通过认证专业的毕业生在相关国家申请工程师执业资格时,将享有与本国毕业生同等待遇。
问:专业认证的核心内涵与理念是什么?
答:专业认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和持续改进”三大基本理念。
(1)OBE(Outcome Based Education)
基于产出(成果)导向的教育。首先要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定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产出);其次要构想和定义为达到培养目标,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的学习水平(成果)——毕业要求;进而设计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的课程体系、配备师资队伍、完善教学支持条件;最后是教学实施、对教学成果(产出)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OBE体系中各环节进行持续改进。
OBE称人才培养体系或人才培养模式,是教育教学的反向设计、正向实施、闭环质量控制并持续改进的完整过程。反向设计要求:培养目标符合社会需求、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教学活动(环节)实现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投入教学活动、支持条件满足教学活动。
(2)以学生为中心
与本科人才培养相关的所有教育教学工作聚焦于全体学生的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学习成果)的达成。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规定的通用毕业要求,均是能力特征的表述(如:工程知识、问题分析等)。
工程教育的目标是保证全体学生取得特定的学习成果、达成毕业要求,需更加关注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的教学体验与过程。
(3)持续改进
教师和教学管理者要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应用评估结果推动人才培养体系中各环节的持续改进。
通过对人才培养体系中各环节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课程教学目标达成评价周期:每年。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周期:每年。
问: 专业认证的标准是什么?
答:认证标准是专业、专家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专业根据标准开展自评,认证专家根据标准开展认证工作。
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构成。通用标准规定了专业在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7个方面的要求;专业补充标准规定相应专业领域在上述一个或多个方面的特殊要求和补充。
问: 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中培养目标是什么?
答:(1)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问:专业认证的结论有哪几种?
答:认证结论分为三种:
(1)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达到标准要求,无标准相关的任何问题;
(2)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有条件):达到标准要求,但有问题或需关注事项,不足以保持6年有效期,需要在第三年提交改进情况报告,根据问题改进情况决定“继续保持有效期”或是“中止有效期”;
(3)不通过认证:存在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不足项。
结论为“不通过认证”的专业,一年后允许重新申请认证。
问:专业认证通用标准中提到的“复杂工程问题”必须具备什么特征?
答:专业认证通用标准中所提到的“复杂工程问题”必须具备特征(1),同时具备下述特征(2-7)的部分或全部:
(1)必须运用深入的工程原理,经过分析才可能得到解决(知识深度);
(2)涉及多方面的技术、工程和其它因素,并可能相互有一定冲突(矛盾冲突);
(3)需要通过建立合适的抽象模型才能解决,在建模过程中需要体现出创造性(分析深度);
(4)不是仅靠常用方法就可以完全解决的(多方案的选择与决策);
(5)问题中涉及的因素可能没有完全包含在专业工程实践的标准和规范中(突破现有准则);
(6)问题相关各方利益不完全一致(冲突与协调);
(7)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包含多个相互关联的子问题(依存与关联)。
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对专业教育的作用?
答:高校开展专业建设和工程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推动专业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因此,认证标准专门设置了“持续改进”指标项,其中包括了传统的校内评价机制和高等教育系统以外的外部评价机制。
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反映的是用户和社会对工程教育质量的评价结果,是开展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而这部分内容,也是我国高校在建立校内质量保障制度方面的弱项和短板。
因此,认证标准特别强调学校要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并反馈于专业教育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问:为什么工程教育认证促进导向?
答:毕业要求表达成具有结果导向(outcome-based)是工程教育认证的重要理念,认证标准也是按照这一理念制定的。
首先,认证标准规定了专业应该满足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规定了学生在毕业时应该具备的基本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终生学习的能力及健全的世界观和责任感等能力素质要求等,是认证标准各项指标应该重点关注的部分。
从根本上来讲,《华盛顿协议》所承认的是经过工程专业训练的学生具备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从业能力,而各成员组织的认证标准均是在《华盛顿协议》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Graduate Attribute Profiles)基础上制定的。因此,毕业要求是评价专业是否满足进入职业能力要求的重要依据,是互认的基础。
其次,认证标准其它部分内容是否满足要求,都要以其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贡献为依据,也就是对学生能力培养的贡献度。
以学生为中心的工程教育认证的根本目的,是考核“教育产出”(学生学到什么),而非“教育输入”(教师教什么),也就是更加关注教育的结果和产出。
采用“能力导向”认证标准的其它方面内容,包括对学生的评价方式、课程体系的安排、教师的配备、每个老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资源的投入等等都要围绕着学生的能力培养来设计。
问:当前做好认证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什么?
答:第一,专业应真正推动建立基于学生学习结果的持续改进机制。
首先,应建立起“评价—反馈—改进”的工作闭环,要有稳定的制度保障工作运转,评价的结果要及时反馈,反馈意见要在工作改进中发挥作用;
其次,评价要从“评教”向“评学”转变,要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教学督导评教制度,不仅关注教师,要明确教师教只是保证学生学习结果的一个因素,要从保证学生学习结果的角度审视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学资源配置和专业为学生提供指导服务情况。
第二,专业要明确对课程的要求,落实任课教师的责任。
课程是保证毕业要求达成的最后一公里,如果一线教师不行动,没有按照认证的要求改进课程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认证工作的目标将无法实现。
专业必须采取措施,调动全体教师积极性,明确OBE理念对课程教学的要求,以完善课程大纲为抓手,督促任课教师,围绕对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考核方式,定期进行课程评价,从根本上保证认证理念的落实。
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是如何形成的?
答:(1)现场考查专家组每位专家结合自评报告的审阅情况、各环节考查核实情况以及与本组专家的沟通交流情况,对单项指标结论逐一做出判断,专家组根据汇总的单项指标结论,初步讨论确定各项指标的现场考查结论。
(2)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被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的反馈意见,并做出认证结论建议,认证结论建议分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有条件)”;“不通过认证”。
(3)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将认证结论建议提交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由认证协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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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原则是什么?如何理解?
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以评促建”就是通过评估(认证)带动学院各项建设和发展;
“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认证)推动学院的改革和创新;
“以评促管”就是通过评估(认证)更新学院的管理观念,提高管理水平;
“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就是学院通过评估(认证)工作加强建设,评估(认证)是手段,其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
问:评估(认证)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评估(认证)工作包括审查申请资格、审阅自评报告、组织和派遣视察小组、审阅视察报告、作出评估(认证)结论、颁发证书。
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是否会影响专业特色?
答:认证通用标准中所认证标准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格性,国际工程联盟制定的《毕业生素质和职业能力》在解释毕业生素质的用途时提到,毕业生素质不仅可以用来确定不同类型专业预期结果的共性,同样可以判定各自的特色。
我国的认证标准也是依据《华盛顿协议》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Graduate Attribute Profiles)规定了认证专业毕业生在进入职业时应该具有的最低能力和素质要求,以保证学校可以依据这些要求制定专业自己的产出要求和培养目标,从而不会导致学校的特色趋同。在这种基本的门槛质量之上,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既可以偏重培养科学研究型人才,也可以偏重培养技术应用及开发型人才,还可以兼而有之的复合型人才。
在认证标准的内容上,兼顾定量的同时,主要以定性为主,同时按照专业类而非专业制定认证标准并开展认证,其主要目的之一也是为了避免影响学校的特色和个性化发展。
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如何促进专业持续改进?
答:持续改进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贯穿于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从认证标准、认证程序上要求专业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并形成机制。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持续改进”章节,明确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价。
二是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
三是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2)认证工作程序设有“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阶段,明确要求已通过认证的专业应认真研究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1)对于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有条件)”的,专业应每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
2)对于“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的,专业应每两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如未按时提交改进报告,秘书处将通知其限期提交;逾期仍未提交者,终止其认证有效期。
3)己通过认证专业在有效期内如果对课程体系做出重大调整,或师资、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秘书处申请对调整或变化的部分进行重新认证。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的有效期。重新认证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3)认证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部分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开展回访工作,检查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及持续改进情况。
回访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问:为什么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可以更好的促进自评自建?
答:自评自建工作是接受认证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办学状况、办学质量进行自我建设和检查的过程。
自评工作要对照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学校在自评基础上撰写的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第一手资料,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做出是否通过审查的结论,开展现场考查工作以及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均以自评报告作为重要依据。尤其是现场考查,其主要目的是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
自评自建工作是否到位、自评报告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认证各工作环节的进展和认证结论,因此,自评自建是做好工程教育认证的基础。
问:为什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学校的“说”“做”“证”必须达成一致?
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强调工程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一种合格评估,鼓励专业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发展多样性,并以学校和专业自身定位的要求来进行衡量。
所谓“说”,即说明,认证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
“做”即实行,专业以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所实施的教学活动以及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全程跟踪与进程式评估措施与做法;
“证”即证明,是专业为证明自身达到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工程教育认证是通过被认证专业的说、做、证三个环节,考查学校资源、投入、过程等,判断其是否达到学生能力培养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认证结论,因此专业的“说”“做”“证”必须一致。
问: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等的形式有哪些?
答:(1)专业学习指导:学科带头人讲座、校外专家和教授学术报告、学院学术成果突出的教授和青年学者学术讲座、专业导论和新生研讨课等,班主任制,本科生导师制,辅导员制,各类学科竞赛等。
(2)科技创新指导:设立创新学分,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挑战杯”大赛,设立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专项基金。
(3)社会实践指导:要求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4)文体活动指导:鼓励学生参加艺术团、学院每年定期开展新生欢迎晚会和毕业生联欢晚会,学校组织各类文化比赛,如辩论大赛、足球赛、篮球赛、排球赛、歌唱比赛等,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文体比赛。
(5)心理辅导:我校专门成立了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由具有国家级心里咨询资格的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教师协同,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并定期为学生开展疏导和辅导。
(6)职业规划及就业指导: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课程,采用召开班会、学生座谈会、考研学生交流会等形式,介绍专业特点概况;学院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手段,搭建师生信息互动平台,解决学生在就业选择等方面的困惑和难题;重视学生就业指导及服务工作,积极介绍和热情接待企事业单位来学院举办专场招聘会;学院各层面积极为学生联系就业单位。
问:培养目标的涵义,以及如何有效表达?
答:毕业要求指学生在毕业时应该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而培养目标是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工程实践之后,预期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
毕业要求为培养目标达成提供基础,与学生毕业后一定时间(5年左右)的工程实践经验共同作用,保证培养目标的达成。
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的角度看,确定培养目标是设计的起点,培养目标决定毕业要求,制定明确的培养目标并清晰表述,对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将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按照认证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我国工程教育现状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表述习惯,培养目标一般应该包括培养定位和职业能力两个方面,即在培养目标表述中应该说明毕业生就业的专业领域、职业特征以及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专业领域和职业特征反映专业人才培养定位;
职业能力是对从业者工作能力的概括要求,职业能力与专业的毕业要求具有对应关系。培养目标的制定受到内外部需求以及条件(包括社会和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自身等)的影响,表述一般相对宏观和概括,兼具导向性和标准性,能够指导专业教学工作,同时可以实现宏观的衡量和评价。
问: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时,应把握什么原则?
答:指标点分解的方式和数量没有统一要求,一般情况下,针对不同的指标项也不尽相同,但是按照易落实、可评价的原则,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是指标点应具有逻辑性,能够符合学生能力形成的规律,而不是简单对指标项文字表述的拆分。
二是指标点应采用适当的动词引导,将指标点反映的能力要求转变为可观察、可测量的学生行为表现。
三是指标点应能反映程度的要求,要符合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要求。
四是要体现本专业的特点,包括专业领域特征和本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问:如何判断,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
答: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直接反映专业对毕业要求的理解,检验分解合理性最直观的标准是观察分解指标点所对应的课程(教学环节)。一般情况下,一个指标点对应的课程过多 ,或者一门课程支撑的指标点过多都说明分解欠合理。
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是否都应承担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是否每一门课程都应该进入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系矩阵?
答: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直接反映专业对毕业要求的理解,检验分解合理性一般情况下,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是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的充分必要条件,即课程设置能够充分支撑毕业要求,同时,每门必修课程都必不可少,都应发挥相应的支撑作用。
也就是说,如果课程支撑不充分,将影响毕业要求达成,如果必修课程没有承担支撑任务,说明该课程无需设置为必修。因此,在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中,各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能够有对应的课程支撑,同时,每一门必修课程都应该在矩阵中找到位置。
毕业要求达情况进行评价时,允许有选择地对相应指标点起强支撑作用的核心课程进行评价,并不要求对所有的支撑课程进行评价,选择的原则是,支撑课程能够说明达成情况。
问:专业是否必须进行定量化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答: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指专业针对特定毕业要求,基于学生在相关教学环节行为表现的考核结果,综合评价和判断全体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是专业持续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评价工作本身是专业自评工作的重要内容。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方法多种多样,基于学生课程考试成绩定量化的“算分法”只是多种方法中的一种。
从2014年下半年以来,参加认证的专业普遍采用“算分法”进行评价,这对大家短时间内理解开展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意义,掌握基本的评价方法具有积极意义,但随着评价工作深入开展,专业应对于“算分法”的利弊有更加深刻的把握,应积极研究,针对自身特点和不同的指标项,采用适应性更强,更加多样的评价方法。
应该明确,课程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基础,如果课程评价只依靠学生考试成绩,而且不能证明考试成绩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通过“算分法”进行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没有说服力,这种做法不值得鼓励。
问: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方法?
答: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指专业针对特定毕业要从评价的时机和功能等角度划分,主要分为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
定义: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用于改进和完善教学。
目的: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展,发现学习中的问题,以便教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帮助学生改进学习。
实施方式: 观察法、访谈法、测验法、课堂反馈
1)观察法:观察者(如教师、同事、专家)通过直接观察学生的学习行为和教师的教学过程,收集信息并进行分析。
2)访谈法:教师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谈,了解学生的学习感受、困难和需求。
3)测验法:随堂测验,通过编制简单的测试题来了解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
4)课堂反馈:在课堂上及时收集学生的反馈和建议,如通过提问、讨论等形式。
(2)总结性评价
定义:在教学结束后进行,关注最终的学习效果。
目的: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判断教学目标是否达成,为教学决策提供反馈。
实施方式:学习成果评价、标准化评价 学习成果评价:通过考试成绩、作业质量、报告评分等方式,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
标准化测试:使用标准化的测试工具(如期末考试、等级考试)来评估学生的学习水平。
(3)补充内容
书面或问卷调查、访谈、存档记录、专题小组讨论(间接);
标准化测试、部分能力测试、学习档案、模拟、绩效评估、外部测试、口头测试、行为观察(直接);
从评价者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学生评价、同行评价、自我评价等;
从评价方法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等
问:为什么说课程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基础?
答:毕业要求通过指标点分解落实到课程,当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建立合理的对应关系后,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决定了相应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课程评价是判断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为课程改进提供依据,同时为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提供基础材料。
问:课程评价的重点是什么?
答:课程评价应包括对课程目标的分析,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的分析,以及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与课程目标达成期望值的对比分析等。
非常关键的是,课程内容能够支撑相应指标点要求;课程教学方式支持能力培养要求;课程考试深度与广度与评分标准(特别是及格标准)能够反映目标要求。
所以,仅仅依据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评价是不充分的,尤其是当考试内容的合理性没有经过证明的前提下,考试成绩无法作为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价依据。
课程评价的关键是合理性评价,重点应关注课程考核内容与方法合理性评价。
课程考核的合理性主要体现考核方式和内容是否能够围绕课程目标,针对课程目标的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同时还应关注评分标准的确立。
问:毕业要求达成评价与课程评价的关系?
答:毕业要求达成评价与课程评价的目的、对象、方法均不同,课程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基础,两者具体关系如下:
类别 |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 课程评价 |
---|---|---|
内涵 |
跟踪某届学生的学习轨迹 对毕业要求进行达成度评价 反映学生毕业要求达成的总体情况 |
从课程的视角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 反映课程目标实现情况 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提供基础 |
评价对象 | 认证期内的某届获学士学位毕业生 | 修读该课程的全体学生 |
评价目的 | 发现学生能力短板,改进培养方案 | 发现教学短板,改进课程教学 |
评价周期 | 一般1-4年 | 一般1-2年 |
评价方法 |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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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理解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和达成情况评价?
答:认证标准“培养目标”项中,要求“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
2024版标准中“持续改进”项已删除“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强调专业应定期分析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状态,将分析结果用于持续改进。
前者是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要求,后者重在前调专业应定期分析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状态。
(1)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是修订和完善培养目标的需要,重点关注培养目标与内外部需求的吻合度,包括全球化和工程技术发展趋势,国家和地区发展变化,行业和用人单位发展变化,学校定位和专业教育发展变化,学生和家长的期望等,专业可以面向各个相关利益方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并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形成评价结果。根据专业的服务面向和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尤其要加强对相关行业企业的调研,重视用人单位的意见。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是修订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
(2)毕业生职业发展状态(毕业五年左右毕业生)是改进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需要,是修订和完善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毕业生职业发展状态重点关注培养目标的要求与毕业生实际表现是否吻合,即目标的实现情况。
常见的评价方式是对用人单位以及相关各方进行调查,跟踪毕业生的职业发展,了解毕业生就业岗位状况及其适应岗位的情况,通过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以及毕业生对自身的评价,得出评价结果。毕业生职业发展状态跟踪评价的结果应通过持续改进机制,作用于毕业要求的修订。
(3)在当前情况下,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毕业生职业发展状态跟踪评价的要求,重点关注机制的建立。通过自评,专业应逐步建立起稳定的机制,根据自身特点,明确评价对象、方式、责任主体、流程、周期和评价重点等,不断提高评价结果的信度和效度。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培养目标反映毕业生毕业后5年左右的专业和职业成就的预期,而学生工作后面临的工作环境千差万别,不确定因素较多,专业在进行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评价时,应重视整体判断,尽量反映总的发展和变化趋势,避免不确定因素的干扰。
问:如何保证专业的毕业要求覆盖认证标准的要求,是否必须和认证标准逐一对应?
答:认证标准毕业要求项是对学生学习产出的一般要求,毕业要求的实质等效是《华盛顿协议》实质等效的核心。我国认证标准的毕业要求是参照《华盛顿协议》相关要求制定的,反映对工程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覆盖认证标准,是指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不低于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不要求专业的毕业要求与认证标准逐条对应,更不要求直接照搬照抄认证标准的内容。只要能够实现对标准的覆盖,专业可以采用与标准相近的表述方式,也可以采用完全不同的表述方式。
要保证对认证标准要求的覆盖,首先应做到对认证标准内容的正确理解。
一方面,专业应明确认证标准中技术、非技术能力等要求的内涵,实现宽度上的覆盖;
另一方面,专业应明确,认证标准中毕业要求通过适当的表述,尤其是通过对特定动词的使用,将毕业生应具备的内在知识、能力、素质转变为可观测、可衡量、可评价的行为表现,这些外显的行为表现反映了毕业生具备能力的程度。因此,专业在制定毕业要求时,要注意动词的使用,以保证对标准深度上的覆盖。
对认证专业来讲,2024版标准公布之前的培养方案还在执行过程中,认证过程中,不应要求专业对以前的培养方案进行修改。但对专业来讲,应该按照新标准审视原培养方案,分析研究方案中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文字表述以及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新标准,可以基于分析进行适当的解释说明,重点应说明课程设置对标准要求的支撑情况。以上分析和研究的过程是专业持续改进的重要内容,应反映在自评报告中,并为今后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供借鉴。
问:2024版标准中毕业要求主要更新了哪些?
答:总体角度:
1.专业毕业要求内涵要求
新增:“有工程报国、工程为民的意识”,体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核心要求。
2.由之前的毕业要求12条,整合为毕业要求11条
新增/重点强调内容主要为“非技术性要求”,具体如下:
(1)毕业要求1“工程知识”
修订后:增设“计算”类知识,强调计算思维能力的培养。
修订前:「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2)毕业要求2“问题分析”
修订后:将“基本原理”修改为“第一性原理”,强调工程问题分析深度和解决方案的原创性。
修订前:「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毕业要求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
修订后:增加“全生命周期成本”、“净零碳要求”、“伦理”等,强调针对复杂工程问题设计解决方案时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伦理等因素。
修订前:「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毕业要求4 研究 和毕业要求5使用现代工具,无变化。
(5)毕业要求6“工程与社会”和毕业要求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合并毕业要求6“工程与可持续发展”,强调工程师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时须处理好与客观世界的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
修订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修订前:「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6)原毕业要求“职业规范” 和毕业要求“个人和团队”,无变化。
(7)毕业要求9“沟通”
修订后:强调在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下的沟通过程中,要“理解、尊重语言和文化差异”。
修订前:「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8)原毕业要求“项目管理”,无变化。
(9)毕业要求“终身学习”
修订后:强调在日新月异的技术变革中,能够“理解和适应新技术变革”以及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
修订前:「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问:毕业要求指标点是否必须分解?
答: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便于落实到具体的教学环节,二是便于达成评价。围绕这两个目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对毕业要求进行适当分解,形成若干指标点。
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如何遴选和培训?
答:专家一般由教育部相关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高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根据遴选条件,向认证协会推荐,秘书处委托专业类认证委员会进行遴选确定候选资格,推荐参加认证协会秘书处组织的专家资格培训,经培训合格,由认证协会学术委员会认定专家资格进入专家库。
认证专家应严格遵守认证工作有关纪律,自觉参加认证培训,公正、客观地开展认证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专家,认证协会将取消专家资格。
根据认证工作的需要,分年度安排认证专家候选人进行资格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培训、现场考查见习,并进行资格认定;安排获得专家资格后的持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认证前沿信息、认证重点难点、最新的认证制度等。
问:现场考查专家组如何构成?
答:现场考查专家组成员在进校开展现场考查工作中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客观;
(2)与接受认证专业没有重要关系(如不得是该专业所在学校毕业生,过去或目前未在该专业所在学校担任专职或兼职职务,与该专业所在学校目前没有项目合作,与该专业及所在学校、院系主要负责人无直系亲属关系等);
(3)认真记录考查:作过程,填写“现场考查专家工作手册”和“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手册”中相关表格,对所考查内容独立做出判断;
(4)执行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有关保密与纪律要求。
问:现场考查的程序?
答:(1)专家组预备会议。进校后专家组召开内部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考查计划和具体的考查步骤,并进行分工。
(2)见面会。专家组向学校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介绍考查目的、要求和详细计划,并与学校及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3)实地考查。
1)考查内容包括考查实验条件、图书资料等在内的教学硬件设施;
2)检查近期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实验报告、实习报告、作业,以及学生完成的其他作品;
3)观摩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外活动;
4)参观其他能反映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现场和实物。
(4)访谈。专家组根据需要会晤包括在校学生和毕业生、教师、学校领导、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院(系)行政、学术、教学负责人等,必要时还需会晤用人单位有关负责人。
1)会晤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商定视察计划。
2)会晤接受认证专业及所在学院(系)负责人特别是专业的负责人;
3)会晤教师,了解教学情况并听取意见。
4)会晤学生,考察学生学习效果并听取意见。
5)会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代表,了解毕业生情况。
(5)意见反馈。专家组成员向学校反馈考查意见与建议。
问:视察组进校后与学生会晤的方式与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座谈,主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校对学生的帮扶情况、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对教师和教学条件的满意度,了解学生是否清楚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如何知道的,是否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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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场考查的基本要求?
答:现场考查是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委派的现场考查专家组到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开展的实地考查活动。现场考查以《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为依据,主要目的是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
现场考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且不宜安排在学校假期进行。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应在入校考查前两周通知学校。
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成员应熟知《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进入学校前至少4周收到自评报告,并认真审阅。
考查期间专家组按照《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指南》开展工作。 现场考查专家组的组建规定以及现场考查方式参见《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指南》。
问:现场会晤中在校生和毕业生应注意什么?
答:在校生方面
通过专业认证能够帮助院校本专业“改善专业办学条件,扩大专业影响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对同学们将来的就业、升学和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请同学们务必熟悉和了解以下内容:
1)熟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2)熟悉学院和专业对学生的成长采取的主要帮扶措施(要乐观向上的总结);
3)客观评价教师的授课过程和效果(不带负面情绪);
4)客观评价学校的办学条件(尽可能满意)。
5)应认真回答问题,认真发言,全面体现院校的精神风貌。
毕业生方面
请毕业生了解本专业的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这是通过本科教育,在毕业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和毕业5年后应达到的目标,是认证的一个合格标准。
问: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工作流程?
答: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工作流程主要分三个阶段:
(1)进校前,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填写“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意见表”,拟定考查重点和考查日程。
(2)进校后,专家开展现场考查活动,了解和掌握专业的情况,依据标准做出判断和评价,专家完成“现场考查专家工作手册”,专家组讨论形成“专家组现场考查结论”,初步讨论“现场考查报告”。
(3)现场考查结束后15天之内,专家组形成并提交“现场考查报告”。
工程认证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