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流程

         专业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共包括五个阶段:完成持续改进工作、报备改进情况、提交改进报告、开展中期审核以及审议并公布结论。

        1.提交年度报备材料

        主体:所有在认证有效期内的专业。

        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报备当年度改进情况。

        提交后:认证协会将组织抽查,抽查情况将作为中期审核工作的重要参考。

         2.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主体:2023年有条件通过的认证专业(今年提交)。

         时限:有效期第3年底时,改进情况年度报备与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均应提交。

         提交后:认证协会将组织开展中期审核,第二年上半年公布审核结果。中期审核不通过的,中止认证有效期。

         3.开展中期审核

         主体:在认证有效期第3年年底前,针对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 6 年(有条件)”的专业,认证协会将组织专家对专业持续改进情况进行中期审核。

         审核机制: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根据认证协会统一安排,组织专家(每专业原则上不少于3名专家)对专业提交的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及证明材料进行审阅。

         审核要点:一是专业针对《认证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关注项”的改进措施和效果,判断改进情况是否满足《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二是专业建立、完善和落实面向产出内部评价机制的情况,重点关注评价机制落实情况。 ​​​​​​​

         入校现场审核的前提:专业提交的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及证明材料,若书面材料存在疑问,由认证协会根据情况委派专家到现场进行核实。

         中期审核中,若发现专业虽提出改进措施,但无证据证明其改进效果,或是内部评价机制运行情况不明确的,可给出“需要进校核实”的初步结论。对初步审核结论为“需要进校核实”的,由认证协会委派1名专家(原则上为持续改进报告审核专家)进校核实,重点考查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

          4. 中期审核/审议结论

    ​​​​​​ ​     审核专家组根据审核情况,撰写《中期审核报告》,并按照下列原则提出结论建议,提交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

        “继续保持有效期”:“存在问题及关注项”已经改进,或是未完全改进但其措施能够保证在未来三年持续改进,能够在 6 年内保持有效期,内部评价机制已建立,并有证据证明机制有效运行。

        “中止认证有效期”:有“存在问题及关注项”完全未改进,未改进的理由不明,也未提出任何改进措施;或无证据证明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有效运行,存在不满足底线要求的情况,难以继续保持 6 年有效期。

    持续改进工作要点内容

         2. 定期开展评价工作,并基于评价结果推进专业的持续改进

         专业应定期对所有用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课程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与分析,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每位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建立完善的面向产出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专业应重点针对在面向产出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并严格执行。

         主要包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面向产出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3. 分步推进、动态调整改进工作。

         对认证报告明确指出的问题和不足,专业应制定持续改进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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